安康市水利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佚名发布日期:2018-04-1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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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安康市水利局网站布并提供下载。

一、概述

2016年,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追赶超越、绿色崛起这一目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以安康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形式,以各科室、各单位为信息公开主体,由政办科具体负责,分管领导唐大明,科室负责人钟文涛,联系电话:3112215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政办科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推进等工作。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各项日常工作中,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实用性。细化稿件刊发审核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保密审核相结合,明确发稿审签人,稿件须经把关审签后才能在网站发布。

(二)围绕深化改革,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全面执行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制度和网上信访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对外公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由我局承办的11项涉水审批事项全部施行网上办理,全程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等。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公开了安康市水利局2015年部门财政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信息,公开了安康市水利局机关和本部门2016年财政预算。

3、水利工程项目信息公开。2016年安康市水利系统向社会公布水利工程建设动态25条。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进入汛期以来,结合水利特点,我局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向公众发布全市水雨情概况20条,雨水灾情通报15条,联合安康广播电台开展“防汛减灾、人人有责”专题宣传,播出《防汛减灾早知道》30期、《对话防汛减灾》3期,雨水灾情通报常态化。

()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制发了《安康市水利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办法》,不断提高网上舆情引导、应对和处置能力,正确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同时,围绕百姓关切,加大民生水利建设、水利风景区、河道治理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活动、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及时通过安康日报、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安康新闻网、市政府网站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80条。其中,发布新闻动态稿件848条,主动公开政务文件30件,电视、广播专访2次,发布微信60期共200条,发布微博88条。内容涵盖机构概况、政务信息、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行政执法、党建信息、办事指南及普发文件等,向公众全面展示安康水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决策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典型等内容。结合“生态安康•秀水之歌”摄影暨美文大赛,在汉江晨刊共登载各类水利工程照片60余幅,积极宣传我市水利工程建设成就。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办结率100%2016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0件,其中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5件,办结率100%,并按照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网上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整体情况较好,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今后,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