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安康市水利局> 水利新闻> 县区水事>正文详情

平利:县级河长督查坝河流域河长制工作开展综合整治

作者:王健发布日期:2018-07-05 17:30
分享到:

7月3日,平利县委常委、副县长吴代强带领县监察、检察、水利、公安、环保等部门负责人督查坝河流域环境治理和河湖长制工作。

吴代强一行实地查看了坝河广佛、城关河段沿河环境现状、水质状况、河道管护等情况,巡查中对河道存在的问题现场研判解决。

巡河后,吴代强主持召开了坝河流域整治工作推进会,听取了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县全面落实和深化河湖长制,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履职,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县河库水环境持续向好。他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持续加力、一以贯之抓实抓好,切实加强河库管理。一要严查严管,禁止河道私挖乱采。按照“河长+警长+督察长”工作机制,严查涉河案件,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倒排时间,加快整改。二要多措并举,开展坝河综合治理。各相关单位结合职责,就污水直排、河道清理、垃圾倾倒、畜禽养殖、工程管理等方面加大整治力度。三要依法处理,形成震慑。灵活运用手中的法律法规,对违法案件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杀一儆百,形成震慑。四要建立机制,常抓不懈。按照河湖长制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体系,建立考核机制,灵活运用考核结果。五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让河流管理保护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流、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实现“水清、河畅、岸净、景美”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