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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河湖管理治理保护工作成效初显

作者:周传水发布日期:2018-11-1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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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湖长制”推行以来,石泉县把“湖长制”纳入河长制工作同步开展,以突出抓好汉江水质保护为重点,协调推进抓好全县江河沟溪治理,坚持巡河、执法、治水并举,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力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了江河沟溪“网格化”管理,构建起了全面覆盖,层层履职、责任到人的“河(湖)长”治水监管体系,河湖管理治理保护成效已初步显现。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全县共建立沟溪456条,落实230名河长,河长累计巡河810次,解决问题125起;湖长巡河296次(区镇湖长),解决问题56起。组织执法活动123次,出动执法人员701名,出动车辆50辆次、船只35台次,立案查处水生态环境人数16人。累计投资18390.97万元用于水环境生态治理,治理和绿化河岸22公里,栽植树木250000株,建立垃圾收集点65个。建成运行、在建及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13处(县城、江南、后柳、曾溪、池河五处污水处理厂已建成通水,县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B升A提标工程已于2017年10月30日正式通水试运行,出水水质已达一级A标准。喜河、熨斗、两河、三处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经竣工)。完成了县城区污水主干管网40.365公里,实现县城区管网全覆盖。拆除汉江喜河库区投饵网箱200余箱,实施增殖放流4次,投放鱼苗30余万尾。对全县14座小水电站河道生态基流安装下泄放水设施,保证下泄生态基流。同时,按照《县城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对县城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44户居民实行整体搬迁。全县地表水稳定达到‖类水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通过县、镇、村三级河(湖)长的共同努力,全县水环境持续变好,水生态持续改善,石泉出境水质始终保持在国家饮用水Ⅱ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