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安康市水利局> 水利新闻> 扫黑除恶>正文详情

安康市委市政府表彰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县区、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

作者:刘德发布日期:2019-02-19 12:35
分享到: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县区、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市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表现突出的岚皋县、旬阳县2个先进县区、市纪委监委等7个先进部门、周根龙等40名先进个人以及田静等10名督导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重大政治责任,同步推进宣传发动群众、依法精准打击、严肃执纪问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行业系统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3.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知晓率94.2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76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一,公众安全感95.06%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

市委市政府希望各级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斗争精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喜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