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分解落实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9-10-1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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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中省驻安单位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安办字〔2019〕111号),我局年度考核内容分为共性考核指标(20分)、中心工作共性指标(30分)、重点及职能工作(50分)等三部分,共计100分。与以往考核指标相比,今年新增加了负面清单,实行倒扣分。

为进一步夯实责任、细化任务、传导压力,现将市委办、市政府办下达我局的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解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逐项落实,奋力追赶超越,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现就年度考核指标的推进完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压实扛牢工作责任。各科室、各单位要立即对承担的年度考核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标准”等三要素对照自查,做到心中有数。承担多个考核指标的单位、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每项指标任务都要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一指标由多个科室、单位共同承担的,由排在第一位的科室、单位牵头抓总,及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单位,其他科室、单位要积极配合推进。

二是定期研判指标进度。分管领导要直接抓、抓具体、靠前指挥,及时安排部署各项考核任务;要定期分析研判,掌握进展。各科室、各单位要紧盯年度任务指标,按月自查完成进度,慢的要加快,缺的要补齐,各项工作进度要合“节拍”,不掉队。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政办科)要加强督查督办,对照时间节点,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科室、单位及时发出预警提醒函。对2次提醒后,仍进度缓慢的,及时发督办函,限期整改落实。各科室、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级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安办字〔2019〕4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给基层减负的有关规定开展考核指标督查督办,严禁层层督查、层层发文、层层“甩锅”。

三是严防负面清单减分。今年新增设了负面清单考核内容,实行倒扣分。特别是我局今年承担有省考指标负面清单考核任务。承担负面清单考核指标的科室、单位,要对照负面清单内容,认真开展对标自查,找出工作存在不足,改进完善措施,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要下功夫消除在萌芽状态,将负面影响控制在可控范围内,确保不被扣分。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上考核我市指标任务和责任分解一览表>的通知》(安办字〔2019〕109号)中“在省对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凡因负面清单出现问题被省上扣分的市级责任部门,市委、市政府将按照“十条措施”规定在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双倍扣分;在市对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凡县区负面清单考核指标出现问题被扣分,市级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同等扣分”的规定,承担省考指标负面清单考核任务的科站要在对各县区分解下达负面清单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业务指导,做好县区任务完成的审核认定工作。

四是协调推进任务落实。各科室、各单位要将年度考核指标任务的完成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承担省考指标的科室、单位,要紧盯省考指标认定结果与市对县、部门考核对接,实行双倍加减分的机制,以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和制度措施保障省考指标的全面超额完成。承担量化指标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要对照指标任务,着力在加快完成进度上下功夫,确保全面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取得靠前位次,要及时与省水利厅、市级统计等部门做好汇报沟通对接,及时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常联系多汇报,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获得肯定和认定。承担共性指标、中心工作指标的相关科室、单位,要把工作做在平时,资料收集在平时,高质量迎接阶段考核和季度考核,为年度考核打下扎实基础。承担新增考核指标的科室、单位,要加强与对口责任部门的沟通,对接了解考核标准和考评方式,有序稳步推进。要紧盯省考加分、超额加分指标,对全局的优势指标要争位次多超额,对全局的亮点工作要多挖掘多培育,对全局的中心工作多对外宣传,多对上争取,确保市对各部门考核指标评定和单位整体形象肯定。

五是加强信息报送。今年市考核办牵头首次在全市使用了考核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各单位对所承担的考核指标上传季度计划和季度完成情况,并添加印证资料,并将考核系统的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经研究,请政办科负责共性考核指标的信息上传工作;规划计划科负责业务指标的信息上传工作;各科室、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信息报送作为平时考核资料收集的主抓手,安排专人负责,抓紧报送前三季度的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四季度工作计划,12月底前报送全年完成情况,要确保每项考核指标在考核系统都有计划,有实施,有印证资料。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审核制度,严禁上传涉密工作资料。

局党组将年度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运用“三项机制”的前置环节和争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科室、各单位大力践行“安康创优精神”,紧盯追赶超越和“保优争先”目标,主动担当,互相配合、不打折扣、高质量地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奋力实现全省水利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三连优”。

附件:市水利局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解.rar


安康市水利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