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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养老保险经办领域腐败典型问题

作者:发布日期:2020-11-2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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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纪委 安康市监委
关于三起养老保险经办领域腐败典型问题的通报

(第21号,2020年11月26日)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加大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现通报3起养老保险经办领域腐败典型问题。

一、镇坪县人社局原劳保协理员胡明明挪用、贪污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金问题。2019年7月-8月,胡明明(现年27岁,现服刑)在经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私拿相关印鉴,伪造文书、票据,从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收入户”“职业年金归集账户”累计转账420.5万元至本人账户,其中324.5万元用于博彩、96万元案发后被冻结;擅自截留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金4.2万余元用于“乐享竞猜”平台博彩。以上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2019年9月县纪委给予胡明明开除党籍处分,县人社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2020年6月胡明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挪用、贪污款项已退赔。相关责任人另案追究。

二、汉阴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原高级工蒋树林以办理养老保险为由实施诈骗问题。2013年11月-12月,蒋树林(现年43岁,现服刑)收到无单位人员彭小群等6人补缴养老保险费31.5万余元后并未上解,利用基本信息变更、账户合并等功能,采取虚假税票号码录入等手段伪造补缴费记录,为彭小群等6人办理了养老保险补缴费手续。后彭小群等6人领到养老金11.4万余元,蒋树林将收取的31.5万余元养老保险补缴费全部用于个人还贷和日常开支。蒋树林在养老保险经办中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9年3月省人社厅党组给予蒋树林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蒋树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违纪违法所得已退赔。

三、旬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吉明华等人违法实施行政许可,造成不良影响问题。2014年12月,旬阳县人社局审查后,决定准予旬阳县蓝天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并颁发许可证。后查明,蓝天公司提交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在取得行政许可后,蓝天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温常明先后挪用用工单位向该公司支付的用于缴纳派遣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140万元,进行非法及营利性活动。2017年11月,温常明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退赔挪用资金。以上,吉明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综合中队队长许启明等作为行政许可办理人员,未认真审查申请材料,致使违法颁发行政许可,且在劳动保障监察中疏于监管,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县监察局给予吉明华、许启明记大过处分;2018年2月,县人社局给予相关责任人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职员王小平记过处分。

以上问题反映出养老保险经办领域仍然存在行使职权失范、资金管理失责、内控机制失效等问题,导致个别人员铤而走险,触犯党纪国法受到严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各级党委、政府及人社部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从“管好用好老百姓养命钱”的职责使命出发,强化依法用权,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强化以案促改,堵塞问题漏洞,逐步解决深层次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大养老保险经办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和追责问责力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