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发布日期:2021-01-1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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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2020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安康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康市水利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康市水利局信息科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中路市政府行政中心1919,邮编:725000;电话:0915-3112323;电子邮箱:fxbxxk @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事项,加快补齐政务公开工作短板,聚焦“六保”“六稳”,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水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提升公众参与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面提高水利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助推水利改革发展,树立水利系统的良好形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在安康市水利局网站公开信息1043篇次,新开设专题3个、共维护专题46个,在安康水利微信公开信息151篇次,微博公开187篇次。通过安康市水利局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向社会公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安康市节约用水办法》和《安康市地下水管理办法》等14篇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方面,继续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共享机制,采购灯塔舆情监测平台加强对水利舆情的监测,并扎实做好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0年共承办6件人大提案与7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全年共办结12345工单10件、网上信访系统无信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今年来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已全部办结。1件申请完全公开,另3件申请为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安康市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安康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答复。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中的规范样式和市电子政务办要求完成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业务工作与“两微一端”有机融合,在微信公众号设置汛情查询、便民服务等专栏,方便市民办事查询,目前微信关注人数17331人,微博关注人数4489人。办事大厅方面,认真梳理了审批事项与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在陕西省网上办事大厅部门服务专栏中开列我局行政审批事项36项,每一项均附有办事指南以及办理、咨询、投诉链接并及时更新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统一印制办事指南,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极大地便利了办事企业与民众。今年以来共受理并办结94件审批事项。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710日,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的通知》(安水发〔2020116号),全面修订完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相关制度,出台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工作制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网站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读网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2

9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9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件)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20

62899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新媒体运营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梳理我局信息公开内容,扩宽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