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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水利局五项措施抓好河道监管

作者:发布日期:2007-09-20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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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发展,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给水政执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内容、新课题、新要求。面对新形势,为了更好的履行执法责任、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在执法工作中,平利水利局采取“五项措施” 抓好河道监管,力促“人水和谐”。

一是转变单纯的执法观念,由过去执法过程中问询、整改、处罚,向提高服务意识和宣传教育水平转变。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增强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为河道管理夯实基础。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实现知识型、专业型执法。

三是改变过去那种没举报不巡查的等、靠思想,加大外出巡查力度,将水事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转变事后查处为事前监管。

四是严格项目审批和监管。按照《水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进行审批和监管。

五是坚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改变过去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做到执法充分合理,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及时彻底。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好局面,为执法工作创造一个好环境,使河道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通过五项措施,水利局在水政执法过程中更加公正、规范、文明,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走过场、不按正规行政执法程序的工作方式和状态,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水事违法案件也明显减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