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日,紫阳县水利局通知11处已成和在建水电站业主及技术负责人共19人,就水电站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紫阳县水能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为29.52万千瓦,可开发量为15.75万千瓦。近年来,紫阳县通过积极招商引资,切实搞好跟踪服务,促使小水电站建设迅速发展,截至目前,4处水电站已投入试运行,7处水电站已开工建设,2处水电站已做好开工准备,2处水电站正在作前期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投资5.2亿元,对拉动县域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由于诸多原因,小水电站建设出现了一些无立项、无设计、无管理、无验收的违规水电站。这些违规电站的存在,威胁公共安全和防洪安全,影响了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紫阳水利局因势利导,从分部工程验收、阶段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初步验收为切入点,将具体验收的程序、步骤以及资料的整理编报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同时严格要求电站业主对照规范的程序,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狠抓整改,并注重从源头治理。
1是规范新开工水电站。对拟建水电站严格按照“先规范、后开发”的原则进行,做到有立项、有设计、有管理、有验收。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经济效益与社会和生态效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
2是清查整顿违规电站。按照“清查摸底、清理整顿、验收销号”的要求作好整改,缺哪一方面就补哪一方面,该到哪一级补办就到哪一级补办,要求在2008年12月底全面完成整改。还强调,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整改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电站,将吊销取水许可证,若在汛期,将禁止其蓄水运行。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取缔上网,依法予以处置,并在媒体上公布每座电站的整改工作情况,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3是加强电站安全监管。要求各电站要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汛期,要求各电站认真落实好防汛预案,做到思想认识、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带班值班、信息传递五到位。坚决服从统一调度,确保电站防汛安全,确保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在防汛期间不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的,将严格按照省政府防汛责任追究制度进行查处。
4是作好小水电站建设服务。重点作好五个方面的服务工作:一是技术服务,对在建电站存在的技术性问题和竣工验收工作,给予积极指导和帮助;二是信息服务,帮助联系或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解决相关问题;三是法律政策服务,对不了解水电开发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业主进行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四是协调服务,积极帮助协调在建电站与施工单位、监理等单位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提供较好的建设环境,加快建设和验收工作进程;五是年检服务。严格按照陕水电发〔2007〕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作好年检服务,指导各水电站首次确定类别。确保各已成电站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投产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