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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泉水叮咚润心田

作者:发布日期:2011-01-2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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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建起了饮水安全工程,有专人负责工程管理,全村人喝上了放心水,不仅提高了村民的健康水平,而且节约大量挑水时间用于务农,加快了发家致富的步伐!”

 

121,陕西岚皋县佐龙镇乱石沟村顾大娘拧开水龙头,一股清泉哗哗流进缸里,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在乱石沟村,我们见到村民家家户户都接通了自来水,龙头安装到厨房,有了国家的资助和水利部门的技术支持,农民群众兴速饮水工程的热情高涨。近年来,该县多渠道筹集资金2500万元,因地制宜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采取引山泉水,山溪水、河沟、河塘取水等方式,共建成大小农村饮水工程105座,做到建管并重,让6.3万农民喝上了健康水。

 

过去,有的村庄饮水安全工程重建轻管,工程建后管理主体缺位,工程运行经费难落实,导致工程净化水源的作用衰减,出现饮水安全人口反弹。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使建后的工程有人管理,有钱维修,确保工程效益的长期稳定发挥,岚皋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岚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暂行办法》。

 

乡镇水管站负责监督、管理、指导本镇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分散供水的饮水安全工程,由受益村村委会,村民用水者协会会议集体决定管理方式。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确定岗位和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对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和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建立供水水源的水质检测制度,依法保护水资源。水源和供水工程设施保护实行“谁污染、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管理人员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对水源水质、净化水质、配合水质等进行检测,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依法处理污染水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用水者协会实行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供水水价;推行水费民主决策制度,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以保证水费合理,高效利用;定期对运营过程中的水质状况,水量、收费计收等进行公示,并接受用水户的监督、质询和评议,让农民用上放心水、明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