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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水利局四项举措抓新《水土保持法》宣传

作者:发布日期:2011-03-04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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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安康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成立了安康市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领导小组,筹集3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宣传,采取四项措施抓好新《水土保持法》宣传。

 

一是印刷资料。统一印制《水土保持法》宣传册1.1万份,印制1*1.7米水保法宣传版500张,下发10县区水利局,张贴到乡镇、集镇、交通要道、社区、重点建设单位。

 

二是媒体宣传。3月1日,在《安康日报》全文刊登新《水土保持法》,在安康水利网站转载新《水土保持法》全文及宣传标语。3月份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在安康电视台举办专题讲座。

 

三是举办活动。3月1日,市水利局召开座谈会,就全市学习新《水土保持法》提出要求。3月份,市区水利局联合在安康中心广场悬挂大型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结合中央1号文件的学习贯彻,市县区水利局将组织宣讲团,巡回乡镇、部门、执法对象宣讲新《水土保持法》。

 

四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近期,召开全市水保执法监督座谈会,对上一年水保执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当年的《水土保持法》宣传及执法监督进行安排。抓住时机,借机造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落实“三同时”,把好“三关”,提高“三率”。

 

 

视频会议

 

宣传版面

 

 

广场宣传标语

 

 

3月1日安康日报全文刊登水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