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汉滨区结合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抓住有利时机,在大力宣传水资源管理法规的同时把水资源费的征收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做到主动征收、上门征收,应收尽收。截至目前,已完成水资源费征收6万元,占全年计划任务的30%,实现了一季度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