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晚20:10,安康市渔业局接群众举报在安康电站库区(瀛湖)流水镇段有人在禁渔期非法电捕鱼。接报后市渔业局联系案发地所属汉滨区渔政站并派出渔政执法人员汇同汉滨渔政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违法地点进行巡查,21:50时左右,巡航至流水镇丝潭沟段江面时,发现有两人正划着小铁筏子进行电捕鱼,渔政人员当即亮明身份,将渔船依法暂扣。此次执法,从船上缴获大电瓶一部、逆变器一台、电线35米、鱼抄二个,搜出非法捕获的鳜鱼、鲫鱼、鲤鱼共约2.8斤,执法人员对两名渔民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没收相关违法捕捞设备、渔获物,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随后,在当事渔民的监督下,将渔获物进行了现场放生。
自3月20日汉江安康段实施禁渔以来,市渔业局多措并举,严格落实禁渔期相关制度,力争实现“江中无捕捞渔船、水中无捕捞网具”的基本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境内天然水域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天然渔业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