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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全力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

作者:发布日期:2014-03-07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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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县坚持依法治水和科学管水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各项涉水法律法规,切实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为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法治保障。

一是加大水行政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主流媒体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活动,多渠道、深层次、广角度宣传水利法律法规。近三年来,全县累计举办水法宣传电视专题栏目5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悬挂横幅60多幅,刷写标语110多条,宣传覆盖面达95%以上,为依法治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健全水行政执法机构,在县水利局设立水政监察大队,配备专职执法人员10人,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将水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县财政专门预算,按时足额拨付,不断改善执法装备。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水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提高。目前,我县已被列为全省水政监察能力建设和综合执法工作首批试点县。

三是加大水土保持力度。不断完善预防监督管理程序,建立健全水保方案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对未办理水保监督手续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准入场施工。坚持把重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逐步规范水土保持管理行为,严防水土流失现象发生,保证了水保措施的全面落实,减少了重点工程项目对天然植被的破坏,使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四是规范水资源管理。严把取水、用水审批关,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对取用水条件不符合要求、水质不达标、地下水超采区域的,坚决不予审批,有力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连续三年被市水利局评为“水资源管理先进单位”。

五是狠抓防汛防洪安全。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防汛防洪基础体系建设,科学制定防汛防洪预案,大力推行“镇自为战、村组自救、预警到户、责任到人”的防汛救灾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防汛责任制,确保防汛防洪工作高效运行、落实到位。建立县、镇、村三级防汛预警网络,在各镇村装备雨量监测设施,加强监测预报工作,第一时间发布雨情、水情、汛情信息。强化河道执法监管,着力整治河道乱采、乱建、乱堆行为,依法清除河道障碍,确保全县大小河流安全正常行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