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至30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监督处副处长胡玉法,陕西省水土保持局监督处副处长彭晓刚一行4人,对我市十堰至天水联络线陕西境安康至汉中公路工程(以下简称十天高速公路安康西段),鄂陕界至安康公路工程(以下简称十天高速公路安康东段)及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枢纽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现场检查了十天高速公路安康西段窑沟等5个弃渣场,安康东段汉滨隧道出口等6个弃渣场和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麻虎沟弃渣场,并分别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市县(区)水保监督部门分别汇报了工作。胡玉法副处长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督查组认为:
十天高速安康西段,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能够按照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措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手续完善,并及时委托监测、监理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水土保持各项工程安全、合理并发挥作用。并积极配合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建议:尽快整理前期档案资料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好准备;做好现有水土保持工程管护和移交手续。
十天高速安康东段,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滞后主体工程。主要问题是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不到位;建设单位组织管理工作不得力;现场随意弃土、弃渣,造成水土流失;建设单位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不够,水土保持宣传不到位,相关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不熟悉。督查组要求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责成十天高速公路安康东管理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加强组织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尽快制定整改方案,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和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十天高速公路安康东段的监督检查力度。
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枢纽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水土保持方案虽上报,但未拿到批文;施工组织管理不到位,造成一定水土流失。要求建设单位加紧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尽快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对已经造成水土流失的弃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方案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和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市水利局局长赵继民、党委书记吴平、副局长唐大明分别陪同检查。工程涉及石泉、汉阴、汉滨、旬阳、白河县区水利局主管领导、水保监督站站长参加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