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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全面推进

作者:发布日期:2012-04-1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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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011月开始连续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山洪灾害频发县区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我市10县区全部被列入山洪灾害防治县,宁陕、石泉、紫阳、汉滨、平利、旬阳列为2010年度项目,汉阴、白河、镇坪列为2011年度项目,岚皋县列为2012年度项目。

 

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以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主要包括:在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区进行山洪灾害普查、危险区的划定、临界雨量和水位等预警指标的确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责任制组织体系建立、防御预案编制和完善以及宣传培训演练等八部分建设内容。

 

我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组织方式为:省级对主要软硬件设备统一招投标采购,市级对网络设备统一招投标,县级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建设工作。

 

    目前,我市项目进展情况:12010年度项目。省水利厅20113月批复项目实施方案;5月批复市级招标实施方案;812开标,确定了施工和监理单位;12月省水利厅下达了项目资金计划。2010年度6县区项目资金总概算4554万元中省补助资金合计3898万元,省级统一招标采购资金1479万元,下达到县区级资金2419万元(汉滨651万元、平利327万元、石泉341万元、旬阳437万元、宁陕265万元、紫阳398万元,其中气象建设内容资金共390万元);县区自筹配套共656万元。截止20123月底,紫阳、石泉县完成项目建设任务85,宁陕县完成项目建设任务78%,平利、旬阳县完成项目建设任务66%,汉滨区完成项目建设任务55%。22011年度项目。省水利厅于2012112批复项目实施方案,130省水利厅下达项目资金计划。2011年度3县项目资金总概算2067万元;中省补助资金合计1796万元,省级统一招标采购资金540万元,下达到县级资金1256万元(镇坪406万元、白河407万元、汉阴443万元,其中气象建设内容资金共180万元);县级自筹配套资金共271万元。目前3县正在进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及会商室改造,白河县已完成会商室改造。市级统一招标将于418开标。32012年度项目:岚皋县正在进行实施方案编制,20124月底将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根据省水利厅“2010年度项目在2012年汛前完工,汛期投入使用;2011年度项目20125月底完成,主汛期投入使用。”的要求。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已多次发文并派出检查督查组赴各项目县区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各项目县区加快进度;各项目县区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全面推进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