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市第一次水利普查档案质量,8月8日,我市举行了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培训,市、县区水利普查办负责人及水利普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市档案局资深专业人员进行授课。授课人员从水利普查档案基本概念入手,对水利普查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操作基本技能与要求进行了全面讲解,还介绍了有关规章制度,详细解读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培训会上,市水利普查办副主任姜春斌结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验收办法》应注意的四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强调:一是水利普查档案属于水利科技档案范畴,应按科技文件材料整理规范要求,扎实做好档案归档管理工作;二是市、县两级水利普查机构是水利普查档案工作的责任主体,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水利局和档案局的监督指导,要加强与档案部门的联系与交流;三是应明确水利普查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归档要求、技术路线及其收集、整理、归档的责任;四是要建立普查档案检查、验收制度,普查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单位或项目,将不得进行水利普查工作验收。今后各县区水利普查办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细化归档范围,合理运用分类、立卷技术要求,严格控制归档文件的质量标准,切实做好档案达标验收工作。
最后,还对当前水利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