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市水利局组织对拟任用的3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燕卫东宣布开考并巡考。
为确保廉政法规考试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市水利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联系市纪委统一出题,并设立专门考场。依照有关规定,对此次廉政法规考试成绩合格者,将按照任用程序予以任用;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暂缓任用,待补考成绩合格后再办理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