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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镇坪、白河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通过初验

作者:发布日期:2013-01-26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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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5日至18日,由市水利局组织,省防汛办副主任、省水利厅信息中心书记杨敏哲带队现场指导,市防汛办、财政局、气象局、水文局及项目县水利局、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初步验收委员会,对我市2012年度实施的汉阴、镇坪、白河三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逐县进行初步验收。截至目前,除岚皋县试点县项目正在完善建设外,9县项目全部通过初步验收投入试运行。

 

初验工作采取实地检查设施系统安装使用情况,查阅有关文档资料,听取项目建设单位(县项目办、县气象局)和施工、监理单位工作报告,水文部门就信息共享测试情况通报,初验综合组和技术组分别做评价报告,逐县核实项目建设任务规模,质量效果、资金使用、管理维护和技术测试等工程建设完成情况,经初验委员会评估讨论后通过初步验收意见书。

 

省水利厅、省防汛办对我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市、县高度重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和监理四制规范管理,施工组织有力有序,建设及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了项目质量,系统运行稳定,完成了项目建设主体任务,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对在初步验收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求各县区项目法人组织建设、监理及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抓紧整改到位,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确保项目在今年汛前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同时要积极协调足额落实项目运行管护经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项目防洪减灾效益。

 

我市从2011年底启动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共分三期,总投资7438万元。一期项目涉及宁陕、石泉、紫阳、汉滨、平利、旬阳6县区,总投资4554万元,已在2012年汛期建成投入使用,发挥出重要作用和减灾效益;二期项目涉及汉阴、白河、镇坪3县,总投资2067万元,于20125月组织实施建设;三期项目岚皋县投资817万元,在试点基础上完善建设,正在组织招投标工作,今年汛前建成投入使用。

 

全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将建成自动雨量站133处、一体化雨量水位站123处、视频监控站27处、简易雨量站3850处、简易水位站918处,开通县到镇防汛视频会议,建立县级山洪预警平台;配备无线预警广播1947套,配备手摇报警器3241台,以及包括手持扩音器、铜锣、口哨在内的简易预警设备25058套,应急照明设施3915只。同时,建立了县、镇、村、组四级防汛减灾信息员队伍共5039人,全面开展了群测群防体系和能力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治组织责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群策群防体系,初步形成“视频到镇、音频到村、责任到人、宣传到户、迅速避险”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建立了科学、规范、有序、有效的山洪灾害防御体制,实现了山洪灾害防御从被动到主动,从专业部门到全社会参与转变,使山洪灾害预警和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提高防汛减灾能力和科学防范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