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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四项措施”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作者:发布日期:2013-04-0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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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业文明程度,也为广大职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道德支撑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平利县水利局以“四项措施”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抓好任务的落实。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平利县“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规划纲要》和《平利县水利局201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该局在任务落实做到“三同步”, 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水利建设任务同步下达,目标同步考核,总结同步表彰,使精神文明建设与水利建设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保证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学习。 以干部作风转变年为契机,突出抓好干部职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每个月集中组织干部学习不得少于2次,自学不得少于4次,并要求每名干部职工都要建立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每月把学习的成果、心得定期汇总,分类保存,年终作为干部职工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使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素养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四是以创建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学习“雷锋活动月”、“环保行动日”、“世界水日”和 “中国水周”等重要节日,大力宏扬“献身、负责、求是”的行业精神,努力推进干部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让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成为“精神文明”的创建者和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