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主汛期来临之际,为切实加强全县河道安全管理,确保辖区内主要河道畅通和度汛安全,
本次专项执法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彻底清除河道行洪障碍,大力规范河道采砂秩序。重点检查采砂企业是否在禁采期前停止开采作业;是否将开采设备、机械等按要求撤离河道管辖范围;是否对砂厂开采区域内堆放在河道内的成品砂石料清除和转运完毕;是否对开采作业区域内的弃料堆体,采挖坑道,碍洪堆积物进行清理复平回填;是否对涉河工程造成危害等,并对清障合格企业进行验收。对清理不合格的企业当即下发清障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复验,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畅通。
河道清障专项执法整治事关汛期河道行洪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石泉县水利部门坚持把河道清障整治工作作为安全度汛的一项关键措施来抓,全面贯彻《防洪法》,积极做好汛前清障准备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了一些企业在河道上乱挖、乱采、随意乱倒垃圾、废料和乱建等违法行为,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各采砂企业均能够自觉在汛前停产对河道进行清障疏浚,使清障执法整治活动真正到了实处,确保了汛期河道行洪畅通安全。2012年,石泉县水利局被省水利厅、省公安厅联合授予全省河道清障执法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