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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村镇供水建后管理做到有法可依

作者:发布日期:2014-04-2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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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以来,在省市业主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截至目前,白河县已累计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80多处,解决了16.5万人的不安全饮水问题。

工程建后管理是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和农民长期受益的重要措施。在最初,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大多数的供水工程竣工以后,处于“无办法、无专人、无资金”的管理状态,无人自动化运行两年后,农户吃水就有“返困”现象,给老百姓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为了能让老百姓能够长期稳定的吃上放心水,白河县水利局一直在筹划建立一套属于白河县自己的村镇饮水工程建后管理制度,根据省市要求,结合白河实际,白河县水利局拟定了《白河村镇供水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白河县村镇供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并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自此,白河县成为全市第一由县政府出台文件全方位管理农村供水管理的县。

  《白河村镇供水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建立健全了供水管理制度,标志着白河县村镇供水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全县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落实和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在办法中决定,县一级成立了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统一管理、协调各镇供水管理;目前各镇均成立了供水管理分站,统一管理集镇和所属各村供水;各个供水收益村成立了供水协会,并在民政局注册备案,各协会可以自主管理和决定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