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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县渔政联动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作者:发布日期:2014-04-30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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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20日-6月30日为我市禁渔期,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确保我市汉江境内及其支流天然鱼类产卵繁殖,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日前,市水利局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禁渔期渔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后,各县区结合实际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的通告、广泛张贴宣传,抽调渔政、水行政执法骨干组成专项执法队伍,联合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2014年禁渔期执法专项整治活动

据统计,至4月末,石泉县共组织各类执法巡查50余次,发放禁渔期各类制度传单600余分,查处违法行为22起,扣押电鱼渔具4件,电瓶2台,收缴非法野生渔获物100余斤,集中警示教育10人次。紫阳县在瀛湖库区紫阳段投资300万元安装32个渔政管理、水质监测视频监控点,进行24小时自动监控。全市共组织执法巡查400余次、3000余公里、5000余小时,张贴禁渔通告和宣传资料8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110余起,扣押渔船8艘、电鱼渔具4件,电瓶26台,收缴各类网具160付、非法野生渔获物1500余斤,警示教育200人次,公安部门处理一起电鱼嫌疑人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江江渔业生态环境,营造鱼水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