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岚皋县水利局抢抓机遇,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民生工程,其中重点解决人口居住集中的集镇、联村、新村社区供水问题。预计到2014年底,可解决“十二五”农村饮水规划不安全人口8.6万人,截至目前已累计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人口10.6万人,通过工程实施极大改善了全县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为加强全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工程效益,2014年5月由岚皋县水利局制定县政府印发了《岚皋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在供水管理机构的设立、工程建设、工程运行管理、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标志着岚皋县村镇供水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责任的落实、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步,岚皋县水利局将根据《岚皋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尽快制定并提请县政府出台《岚皋县村镇供水工程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通过建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达到“强化管理、政府扶持、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的村镇供水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