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镇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资源保护实施生态立县的决定》,推动全民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建立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机制,要求水利部门严格规范全县小水电建设管理。
该《决定》出台以来,县水利局高度重视,积极联合移民、环保、防汛办等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全县所有小水电建设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强力推进生态立县战略。一是对全县所有已建、新建、在建小水电站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并针对排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逐一分类登记造册,对已建成和在建水电站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任务与时限,明确整改责任;要求在建水电站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建设方案,建设生态基流孔,严格依法排放生态基流水,确保河道不断流和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二是严格落实小水电建设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于不按规定排放生态基流水等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加强调查研究,在执行上级有关小水电站生态基流政策的同时,结合县情实际,尽快研究拟定我县有关小水电站生态基流管理考核办法。三是加大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营造氛围,严格执行禁止继续开发建设小水电,冻结所有小水电的审批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确保我县水资源环境健康、和谐、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