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优化我市水生态环境,进一步规范涉水活动,针对汉江干支流非法采砂吸砂、电鱼毒鱼等突出现象,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主动出击、从快从严,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开展江河湖泊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河道采砂采矿禁采期、禁采区和禁渔期规定,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电鱼活动。
一是专题会议研究。市政府于
二是成立专项工作组。市县区政府均成立了由水利、公安、海事、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目标,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石泉、紫阳等县还将工商、农业等部门纳入工作组,确保从源头抓起,强化流通环节监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夯实管理责任。汉滨区实行水利局长负责制,将境内河流管理责任明确到班子成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并积极申请成立水上公安机构,提高执法效果。岚皋、旬阳实行河长制,对县域内河道实行县、镇、村负责制,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紫阳、旬阳分别筹资200万元、300万元,对沿江沿河重要河段、重要区域安装监控设施,有效防止乱采、乱捕、乱倒行为。紫阳对沿江渔民实行登记备案,在禁渔期签订承诺书,实行重奖举报,对举报属实每次奖励5000元。
五是开展专项行动。市水利局、公安局、海事局等市直单位对沿江县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实地暗访督查。汉滨区从去年10月起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依法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2人、网上通缉1人,肢解吸砂船6条,拆除砂石分筛台10座,取缔无证采砂船12户;紫阳严厉打击库区非法电鱼、抬鱼行为,收缴网具260余副、电瓶60余台;石泉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收缴渔具400件、暂扣渔船9条、放生汉江野生鱼类140公斤。通过专项整治,涉水违法行为明显得到遏制,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