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了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民众的法纪意识。同时,通过在饮用水水源地设置宣传牌和警示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支持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二是强化执纪执法。各相关部门职能部门和饮水水源区(中厂镇)根据各自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大执法力度,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并跟踪监督,执行到位。县环保局和中厂镇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乱搭乱建房屋、厕所、牲畜圈舍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农业局取缔在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各类养殖场。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在水源保护区内兴建的项目,须经水利、住建、国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审,严禁在公路外侧河道旁建房。
三要建立巡查检测制度。中厂镇建立定期巡查机制,落实巡查队伍,制定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范围、内容及应急处置办法,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县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也建立了定期执法巡查制度,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定期执法巡查,定期检测水质,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彻底杜绝破坏水环境的情况发生,确保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