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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2014】市防汛办全面规范防汛值班内业流程

作者:发布日期:2014-07-2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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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及时掌握区域内各雨量站、水位监测站实况信息,切实做到信息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判断,处置第一时间做出,市防汛办近日发出通知,确保防汛值守发挥应有作用

一是建立了两个预警系统同时登录制度。县区防汛办在24小时防汛值班时,必须使用两台计算机同时、分别登录市级防汛预警系统和县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严禁只登录一套系统或一台电脑同时登录两套系统,防止县区掌握雨、水、汛情遗漏问题发生。

二是建立1小时雨、水、汛情定时查询制度。从7月15日起,县区防汛办值班人员须每间隔1小时查询两套预警系统。当有雨、水、汛情预报时,应当加密查询次数,随时掌握雨、水、汛情动态,具体记录、传递实时雨情(降雨中心、最大、笼罩面积、平均雨量等)、江河库水情(水位、流量、库容、水势、出库入库、洪水过程等)和水文、气象预报(短期预报、雷达回波、卫星云图及水文预报单)等。

三是建立雨、水、汛情及时提醒制度。当预警平台雨、水情达到报警数值时,如1小时降雨量达到20mm或累计降水量达到50mm,可能引发险情、灾情时,县区值班人员要马上提醒相关镇办、村信息员或责任人,在第一时间询问并掌握镇办村组雨势雨量、应对措施、转移安置、抢险准备、水库水位、入库出库、值班情况等。如发生灾情,要对受灾损失(水、电、路、通汛、作物及其他损失等)、人员伤亡及救援抢救措施(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灾情险情类别性质、人员情况、处理情况等)进行统计复核。

四是建立及时报告传达制度。当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措施要及时请示批准执行。对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对发生的重大汛情要上报市防汛办、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及县区防指,并整理好值班记录,以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