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一些不法人员受利益驱动,置国家渔业法律法规于不顾,采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毒鱼、电鱼、炸鱼等方式对镇坪县南江河野生鱼类进行非法捕捞,致使南江河内野生鱼类濒临灭绝,渔业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为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南江河渔业资源,严厉打击不法人员,坚决遏制非法捕鱼行为,镇坪县采取多项措施,有效保护南江河天然野生鱼类资源,维护南江河流域生态平衡,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家园。
强化组织领导 形成部门联动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该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镇,县政府办、水利局、公安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安监局、文旅广电局、环保局、文明办等单位为成员的渔业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渔业法规宣传、渔业联合巡查执法、渔业案件查处、农药执法、渔业市场综合整治五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县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形成统一领导,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强化宣传教育 营造良好氛围
今年,该县把保护渔业资源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放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充分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六五”普法及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加强对《渔业法》、《刑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渔业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市民不断增强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把保护渔业资源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境内实行禁渔的通告》、《镇坪县2014年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镇坪县渔业资源管理办法》;三是由镇坪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水利、公安、工商、药监、农业等部门,通过宣传车、广播、电视、QQ群、微信等网络媒体传播《保护南江渔业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倡议书,向全县发出倡议,倡导市民从我做起,自觉做到不捕、不购、不食、不赠南江鱼,坚决与毒、电、炸、网鱼等非法捕捞活动做斗争;不销售、不经营各类禁用渔具和农药;对非法捕捞经营南江鱼的行为,如有发现,立即举报,协助涉关部门严厉打击;倡导一人一杆休闲文明垂钓;力尽所能,呵护母亲河。
加强市场管理 依法综合整治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分管食品监管综合执法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县工商局、水利局参与,强化对蔬菜市场、宾馆、餐饮店等场所监管,特别要对非法销售、经营南江河野生鱼类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由县工商局牵头,县水利局、公安局参与,对非法销售、经营各类禁用渔具的,依法予以查处。由县公安局负责,对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行为的,依法从重进行处理。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安排有效工作力量,对违法捕鱼、农药(涉及毒鱼品种)经营、鱼产品销售、经营各类禁用渔具等方面开展联合巡查整治,对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在实施禁渔保护期间,要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和频次,重点以打击违法毒、电、炸鱼行为者,取缔销售违禁渔具,严查上市销售南江河鱼、重处餐桌消费经营者为突破口,形成严管之势。
加强渔政巡查形成高压态势
县水利局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日常巡查执法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干旱、枯水季节的巡查,积极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各类渔业违法案件,严厉打击毒、电、炸等非法捕鱼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震慑违法分子,对依法没收的渔获物、各类禁用渔具实行登记备案和集中销毁。同时推行禁渔警示宣传制度,在重点河段设置了相对固定的禁渔标志、标识,有效保障了南江河鱼类的繁衍生息,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生态立县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