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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2014】关于我市小农水建设管理的思考

作者:发布日期:2014-08-1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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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是改善农民生活和保障农业生产的基础。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对水利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更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2008年,中央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兴水利基础设施,强调水利是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要求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

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要坚持不懈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继续增加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实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基本覆盖农业大县。”

……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农田水利建设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国家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等水利专项项目的实施,安康市正经历着一场从靠天吃饭到旱能灌、涝能排、旱涝保收的农业生产大变革,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山区的农田水利建设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据统计,2009年以来,省财政厅、水利厅共下达我市小水重点县建设项目计划资金2.4亿,改造、衬砌渠道578.74公里,修建渠系建筑物1455座;改造塘坝56座,新建水窖2982口,增加蓄水能力25.06万立方米;新打机井54眼,改造泵站12座,装机1147.5千瓦。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52万亩。

然而,随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又凸显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是工程问题,二是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后者又影响前者。工程上的问题主要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低,工程不配套,老化失修严重,节水农业发展滞后;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各主体在工程建设投入、建设管理、建后管护等方面责任不够明确,特别是没有形成稳定建设投入机制和管护机制,造成工程建设投入不足,管护主体缺位,重建轻管,管护体制不到位,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灌区斗渠以下田间配套工程由受益村组进行日常的管护,但由于农民群众对工程的管护意识不强,在思想上不重视,一方面不愿意投资对田间工程进行日常的维修养护,另一方面由于村级管理落后,致使在以前所建的大部分农渠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渠道破损严重,部分已无法正常使用。 

1.宣传引导,提高管理意识

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小农水的公益性.宣传小农水在农业生产、农村发展中的作用.宣传管好小农水对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服务民生的重要意义,要从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促进水生态文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提升广大基层干群管好小农水的思想认识。

2.理顺投入,强化资金保障

县、镇二级财政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补助资金,继续加大对小农水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应建立管护经费分级补助奖励机制,建立小农水管护经费专户,实施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抓好队伍,提升管理质量

县、镇管理服务单位首先应大力引进、培养、选拔各类水利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逐步优化水利队伍人才结构。要持续改进水利系统对全体职工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大在岗职工的职业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自身技能水平。主动服务基层.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定期免费举办小农水管理专项培训,把最新管理技术、信息送到民间管水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种植大户手中,着力提高基层一线小农水管理能力。

4.市场导向,推进管养分离

小农水管护应以坚持市场化改革为导向,加速推进管养分离.既可满足管理机构精干、高效的组织要求。又可充分发挥专业服务队伍的技术优势与社会化维护低价格成本优势。将工程运行、维护进行打包竞拍,择优外包;对支、斗、农渠工程及主要配套建筑物,应根据项目区域范围。由当地行政村指定具有一定专业技术且敬业爱岗的专职人员维护:对量多面广的田间工程设施.则应明确由用水合作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或农户自行日常打理。真正实现小农水的高效运行,长期受益,有力促进新农村的发展,让广大群众在这项看得见的惠民工作中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