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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2014】汉滨:协管员制度推动渔政工作大发展

作者:发布日期:2014-08-1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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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鱼、电鱼、炸鱼是渔政部门的挠头事,面对渔政执法任务量大面广,执法人员匮乏等突出问题,汉滨区大胆创新,对渔政执法工作采取渔政协管员制度,实施三年来取得丰富的成果,为全市渔政执法管理工作开辟了新路。

汉滨区水资源丰富,全区共有水面22.5万亩,可开发水面18万亩,全区渔政管理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全区只有6名渔政管理人员,每人承担渔政管理任务20多公里,渔政执法顾此失彼,应接不暇,导致渔事纠纷案件时常发生,特别是汉江违法电鱼活动屡禁不止,群众怨声大意见多。

面对现实问题,汉滨区经过多方调查走访,科学决策,借助公安协警管理模式,建立渔政协管员管理制度。一严格上岗制度。每个乡镇必须有两名干部兼职渔政协管员职能,搞好本辖区渔政管理工作,对各乡镇办上报的渔政协管员进行严格审查,统一培训上岗,由区政府考核合格后下文任用,并把渔政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办考核的一项内容。二开展联合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对一些重大渔政执法案件,区渔政主管部门采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电鱼行为。在每年的禁渔期间,区渔政主管部门组织公安、渔政、海事、重点乡镇渔政协管员进行巡回执法,并形成强大的震慑氛围,每年强行拆除电鱼设施50余套,处理违规电鱼者20人以上,对一些钉子户交由公安机关治安拘留。三注重宣传,强化意识。向广大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在重要江河制作永久性警示牌,在每年的水法宣传日巡回各乡镇宣传《渔业法》,不断增强群众的渔业法规意识,自觉保护好水环境,保护有限的渔业资源。

渔政协管员的实施,打破了渔政管理本位主义思想,有力的促进了全区渔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