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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深化汉江水质保护

作者:发布日期:2014-12-16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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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紫阳县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深化汉江水质保护,实行管理工作常态化,保证水质永续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级领导为副组长的汉江水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办公,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抽调4名干部,组建了“紫阳县汉江水质保护执法大队”,专门负责打击汉江水质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一江清水不受污染。

    强化目标考核。根据中、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出台了《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方案》、《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生态县创建工作方案》,县政府与各镇、各责任部门签订了《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汉江水质保护工作7个重点镇、50个村容村貌整治重点村、6个创建省级生态镇及40个创建县级生态村的建设任务,同时制定了《汉江水质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实施细则》,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镇村组、到责任部门、到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把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纳入各镇、各责任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开展整治活动。制定了《紫阳县汉江水质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汉江水质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各镇主要领导为辖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加强协作,依法严肃查办并系列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和案件。在整治活动目标任务上,抓好日常监管基础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汉江水质保护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因工作执行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责任人,严格按照《紫阳县汉江水质保护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领导及干部的责任,确保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实现常态化。

    据了解,该县还将集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活污染源、沿江排污口及违法建筑排查等十个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加强部门联动,重拳出击,铁腕治污,集中精力打好汉江水质保护攻坚战,从源头上保证水质安全,确保汉江监测断面水质保持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