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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通过水利部评审

作者:发布日期:2014-12-1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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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7,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蒲朝勇带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评审专家组对我市白河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进行了评审。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局长张秦岭在会上讲话,安康市委副书记陈勇代表市委、市政府致辞,市水利局局长吴平和副局长江道贵,白河县委、县政府及创建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议。

白河县地处陕西省东南部,因其境内流域面积最大的白石河而得名。全县总面积1455平方公里,总人口21万人,辖12个镇124个行政村4个城镇社区,共有大小河流765条,汉江境内流长39公里。全县三面环楚,是汉江陕西出境口、丹江口水库尾水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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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导致生态功能衰弱,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为改变恶劣的自然条件,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起,历届县委、县政府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立足治山兴水,坚持民生为本、循环发展,把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作为改变贫穷面貌、寻求突破发展的治本之策,组织带领全县人民,大力弘扬以领导苦抓、干部苦帮、群众苦干为内涵的“三苦”精神,坚持不懈地进行综合治理,有力推动了全县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910平方公里,修田造地23万亩,退耕还林22.6万亩,坡耕地面积80%以上得到治理,全县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80%以上。有效保护了白河县的青山绿水,有力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坚持与农业项目相结合。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计其功、捆绑使用”的原则,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实行农业项目资金会商制度,将小水工程、水毁修复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口粮田建设工程、避灾扶贫搬迁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项目资金,集中到水保治理项目区中来。近10年来,累计捆绑到项目区的资金达1.2亿元。

二是坚持与移民搬迁相结合。把水保工程和新农村建设、陕南避灾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配套、整体推进。大力实施农村沼气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照“圈、沼、厕”模式建设农村沼气,年节约薪柴3600万斤以上,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在治理任务完成后,通过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等途径,将项目区后高山群众搬迁到集中安置点进行安置,既改善了群众的生存状况,又巩固了治理成果。近年来,累计在全县20多个移民搬迁安置点实施了水保工程,有效发挥了综合示范效益。

三是坚持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水保项目既要改善生态环境,又要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把改善土地条件、提高生产能力作为工程治理的关键,在治理后的山坡地发展烤烟、木瓜产业,在旱平地兴桑养蚕,在水平地发展大棚蔬菜,建设现代设施农业,使每个项目区都有特色主导产业,拓宽了群众增收渠道,涌现了一批发展特色经济的典型,有效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

与会专家和代表实地考察了茅坪镇小白石河沟道综合治理工程、西营镇蔓营村水保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点、仓上镇天宝村民营企业参与水保综合治理示范工程等水土保持治理现场;观看了白河县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专题片,听取了白河县关于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的汇报。专家组认为:白河县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坚持“生态立县和生态经济强县”发展战略,建立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责任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水土保持部门组织、多部门联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的水土流失防治机制,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注重沟坡兼治,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紧密结合,因地制宜推广水土保持实用技术,注重生态修复,坚持防治并举,形成了“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对同类地区控制水土流失、涵养水源、防治面源污染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经过多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禁垦坡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陡坡开荒得到全面禁止,坡耕地治理度达87%,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2%,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县域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50%以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81%,土壤侵蚀量减少40%。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符合相关指标要求。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培育了蚕桑、核桃、木瓜、茶叶等特色产业,通过生态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结合,推动该县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专家组认为:白河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基础工作扎实,防治模式科学,建设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评定标准,同意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