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夯实经济社会发展水基础。汉阴县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河长制落实。
构建“网格”体系。自4月21日召开全县推行河长制会议后,该县迅速建立起县、镇、村三级“河长+警长”体系,落实县级河长9名,镇级河长76名,村级河长212名。明确了19个河长制成员单位的治水责任,实现了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参与治水、共同治水、水清有功、水污有责”的无缝对接,构成了全县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管理的“网格”,实现了全县150条河流治理全覆盖。
健全治水机制。根据河长制责任落实情况,印发了河长名录,制作安装公示牌305块,将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范围、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定了《汉阴县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汉阴县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确保了机制完善,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舆论宣传。县委宣传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把河长制工作宣传引导作为中心任务,及时宣传河长制工作动态和经验,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河长制相关知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例如:漩涡镇夏某非法采砂案被县电视台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力和引导力,警示和震慑了违法分子。漩涡集镇生活污水直排汉江造成污染被调查,最终对责任段内村级河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全县通报,对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敲响警钟。
落实专项整治。印发了《河道采砂和水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过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各部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集中人力,重拳出击,确保了各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完成。一是坚决打击非法滥采砂石料、电鱼、毒鱼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行为。特别是今年四月份以来,汉江及月河沿岸镇、村充分发挥“河长+警长”职能职责,加大了巡查和执法力度,成效明显,共制止非法盗采河道砂石违法行为5人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两起,扣留采砂机具2台,制止电鱼10起。二是专项整治月河河道卫生环境。2016年,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250余万元,由各镇组织对月河平梁至双乳镇37公里月河主河道内的非法种植物和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今年汛前,该县水利局再次筹措资金21万元,对月河12.6km主要河段进行了清理,月河河道环境卫生得到极大改善,社会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