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汉江航道行洪安全及水质达标,近日,白河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布《关于汉江砂石白河县境内可开采区、禁开采区,禁采期的公告》(简称《公告》),明确每年6月1日至10月15日,是汉江砂石料禁止开采期,并划分了汉江白河段河道砂石可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可开采区域必须完善相关手续,经许可后在指定河段按章作业,发现有乱开滥采行为,责令停工并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的发出,设定了汉江河道砂石开采的“高压线”,有效保护了县城防洪工程、水文、电站、码头和G316国道改线桥墩、铁路桥涵等区域设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