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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作者:发布日期:2016-03-23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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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提出,“探索建立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和履职要求”。市水利局党委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指出,要尽快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在认真研究、吃透弄懂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拟定了《中共安康市水利局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近日已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正式印发施行。

《“两个责任”清单》从“抓住‘牛鼻子’、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深化体制改革、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分条款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各科室、各单位责任清单和纪委主责主业,纪委主要负责人、纪委委员、各支部纪律检查委员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夯实到了人头,达到了责任清晰明了、压力层层传导的效果。同时,还就纪委深化“三转”,加强队伍建设一并予以安排。

据悉,《“两个责任”清单》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量化指标。还明确要求,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每年由局党委委员带队,对各科室、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通报结果。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