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笔者从石泉县水利局获悉,为严格执行国家禁渔期制度,更好的养护和恢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从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石泉县将对县域内所有天然水域实行全面禁渔。
按照禁渔期管理工作要求,在规定的禁渔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在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从事捕捞作业。渔政部门在禁渔期内,将协同公安、海事、工商、环保等部门开展禁渔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行为。对违反禁渔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