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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河长制工作进展获水利部督查组肯定

作者:发布日期:2017-04-2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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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统一安排,420日至21日,黄河水利委员会李建培局长和省水利厅李新华副巡视员带领工作组对我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市水利局副局长、防汛办主任曾忠文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行首先查看了汉江公园江堤永久性标语以及一桥南头汉江河长制公示牌和安康总河长公示牌设置情况,随后又深入到岚皋县佐龙镇和四季镇实地查看了河道现场,了解了岚皋创新设立的河道督察长职责履行情况,并查阅了镇上和县上河长制相关资料,座谈听取了市、县河长制推进工作汇报。督查组对我市积极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在率先探索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深化提升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动的早,动的快。2013年安康就探索推进了河长制,特别是中省推行河长制工作后,迅速传达贯彻和深化落实,在中省推行河长制和原有基础上认真完善补充,各级河长及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四级河长+警长体系做到了全覆盖。二是工作实,工作细。结合实际,建立河长“四个一”督查工作机制,并充分运用了环保和防汛信息平台,公示牌、宣传牌安装设置到位,做到了醒目、美观、实用、全面、规范。岚皋县落实了机构人员和经费,县财政预算每镇3万元解决专职河道督察长工资,并拿出10万元奖励工作出色的河长。三是有特色,有成效。安康市、岚皋县实行的河长+警长和督察长的“两长”或“三长”护河机制,因地制宜,实行“三长治河,全民参与,协作联动,守水尽责”,富有成效。

 

 

曾忠文对水利部督查组对安康河长制的督查指导和工作肯定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省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大力度,总结有益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安康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