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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五到位”全力推进“河长制”

作者:发布日期:2017-05-1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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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水生态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平利县“五到位”全面深入推进“河长制”的落实。

一是“河长+警长”上岗到位。全面落实了县、镇、村三级“河长+警长”的工作机制。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河长,13名县级领导任县级河长、县公安局局长任河道总警长,全县11个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镇级河长,派出所所长任镇级警长,村级两委任村级河长,全县共有249名河长全部上岗到位,全县四大流域河长全覆盖;

二是“河长”责任落实到位。年初县政府与11个镇签定了2017年河长制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平利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河长工作任务和目标,镇、村也相继进行了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明确了村级河长一天一巡查、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查、县级河长一月一巡查的巡查机制。

三是“河长”公示宣传到位。5月上旬,对全县河流的市、县、镇级河长、河道警长的姓名、河长职责、整治目标、监督电话进行了公示,共完成了108块河长公示牌的安装制作。2月初,召集全县十一个镇及“河长制”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河长制培训。各镇也相继进行了镇村级河长的培训,通过公示宣传和培训,群众对河流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四是“河长”履职尽责到位。一方面县政府开展了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工作组对全县河道涉河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和查处;其次是各镇及河长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各自“河长”工作职责,大力整治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采乱建等违法行为。目前拆除违法建筑1处,下发违法通知3份,罚款6000元,立案1处。

五是对“河长”督促检查到位。5月上旬,县政府成立了五个检查组对全县的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在《环保法》的视察中,把河长制落实情况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视察。通过检查和视察,检查组一致认为,河道的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