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旬阳县结合境内河流实际现状,逐级落实责任,严格日常监管,狠抓问题整改,河道生态环境和水质安全已取得明显成效。
重视程度高。一是细致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4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安排部署推进河长制工作,制定印发了《旬阳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二是县级河长亲力亲为。召开县级河长联席会2次,县级河长多次对所辖河道进行巡查,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各流域进行了暗访检查和批示督办,通过领导率先垂范,有效带动了其他各级河长履行职责。三是按月向县级河长呈送所监管流域问题任务清单。请求履行“实地暗访、召开会议解决难点问题和指示督办、约谈后进下级河长”等职责,彻底治理消除河道脏乱差顽疾现象。
网络机构全。一是全县已设立各级河长572名、县镇两级警长27名,县境内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101条主要河实现河长全覆盖。二是县政府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各镇相应成立河长办,抽出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各镇又聘请了50名公益岗河道巡查保洁员,加大河道巡查保洁力度。
宣传普及广。一是将河长制工作宣传纳入年度考核和季度点评指标体系,要求各镇各部门多渠道、大范围宣传,力争达到家喻户晓。二是按要求规范设置河长公示牌125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宣传牌、城区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等公布河长、警长、巡查监管员名单,在电视台制作专题片,广泛宣传普及河长制相关政策;各镇积极开展宣传,采取“小手拉大手”行动、发放宣传单和倡议书等方式将河长制工作深入推广普及,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开展各类活动100余场次。三是县河长办召开了2期河长培训会,县公安局召开各镇级警长视频会,对各级河长、警长进行综合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依法管理,整合力量积极参与打击涉河违法行为。
整治成效显。一是由县水利、公安、环保、国土、交通、农林等部门联合组建综合执法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主要针对汉江段非法采砂船只、倾倒弃渣、非法电鱼和旬河城区段河道围垦、旬河乱挖乱采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改清理,共计取缔非法采砂船6艘,关停盗采河道砂石料18处,清除河道河滩地非法种植562亩。二是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先后查处涉水违法案件41起,暂扣“三无船只”8艘,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11人,行政罚款13人,县域内非法采砂和捕捞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各镇扎实开展河道问题整改,半年来共计清除河道白色垃圾120余吨,清运河道弃置渣土和建筑垃圾8000立方米,清理拆除网箱养殖6000平方米,拆除涉河违章搭建6处。
巡查督办严。一是出台了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明确河湖执法机构和人员,实施县级河长一月一巡查,镇级河长一旬一巡查,村级河长坚持每天巡查,及时处理河道存在的明显问题。二是由县河务局组织三个中队,对河道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属河道执法部门解决的现场处理,属镇或相关部门解决的,图文并茂上报县河长办,由河长办制发督办单,限定时段和整治标准,督促其及时解决,并将整治前后对比图片和整改过程图片存档。三是高频次督查督办,县河长办实行一旬一督办、一月一通报,对每日巡查发现问题按旬汇总后送各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督促其履职尽责,迅速整改,对当月久拖未决问题和上月交办事项整改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对整改不力督办无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提交纪委监察局严格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