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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调研督导坝河河长制工作

作者:发布日期:2017-08-1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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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坝河市级河长陈明带领市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到平利县,调研督导坝河河长制工作。

 

陈明先后检查了平利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进度、西河镇坝河段禁采工作及镇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城区坝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等情况。

在听取平利县和市直相关部门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后,陈明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现阶段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平利县委、县政府创新实施“一河一策”工作模式,全面落实“河长+警长”四级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深化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加快推进坝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陈明强调,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使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更清晰、目标更明确、管理更精细。各级河长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刻领会中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提出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来认识和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扎实做好深化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围绕六项重点任务,结合坝河流域治水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河一策”要求,因地制宜、因河施策制订具体治理措施,创新性开展工作,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河流生态环境的改善。

 

陈明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河长制责任体系,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责任,市、县河长制成员单位和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县河长办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采取有奖举报等形式,进一步落实基层巡河责任。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进度,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率,着力解决建筑垃圾污染等问题,确保水质生态安全。要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执法协调办案等工作机制,突出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河道管理保护水平。要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做好河流管护信息收集、报告、协调等工作,定期督查督办,强化跟踪问效,为推进追赶超越、绿色崛起战略提供有力的水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