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级副总河长、河道总警长杨尚伟深入旬阳县调研指导“河长+警长”工作落实情况,市河长办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雷绍明,市防汛办(河长办)副主任周小舟等陪同调研。
杨尚伟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吕河镇污水处理厂、汉江沿岸污水直排治理设施建设、汉江旬阳段河道整治情况和县、镇级河长、河道警长公示牌,调研了汉江旬阳段生态修复工作,在旬阳县公安局吕河派出所检查了“河长+警长”工作落实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旬阳县“河长+警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杨尚伟对旬阳县“河长+河道警长”前期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杨尚伟指出,实施“河长制”工作是中央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安康实现追赶超越、绿色崛起的重要举措。推行“河长制”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惠民工程,安康作为南水北调的重要水源地,承担着“一江清水送京津”的重任,水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旬阳县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打牢思想根基,精心组织推进。他强调,保护水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稍有松懈便会前功尽弃,推进“河长+河道警长”制是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抓手,旬阳县在推行“河长+警长”制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有效提升了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成绩值得肯定。但是,也要清醒的看到,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丝毫不能有半点松懈,必须一以贯之,常态化推进。旬阳县各级各部门要继续保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优良本色,认真总结“河长+警长”制工作中的经验不足,进一步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努力实现河湖生态环境保护长治久安。
针对做好当前和下一步全市河长制工作,杨尚伟要求:一要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河道警长”是辖区打击治理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水域治安管理责任,积极协助本级河长做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河湖资源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二要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在落实“河长+警长”制中,相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做到步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能,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强化与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执法联动、办案协调等工作机制,全力护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三要进一步强化督查问效。要定期对“河长+警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实行县级河长一月一督查、镇级河长一周一检查、村级河长一天一巡查”。各县区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河长+警长”制度落实不力、渎职、失职、履职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对造成江河生态破坏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