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广佛镇柳林子村河道采砂,接到举报后县河长办高度重视,县水政监察大队联合该河段的河长及警长迅速出击,现场查获用于非法采砂的挖掘机一台、运输车6辆,并且获取到销售砂石料的票据,该案件已由县水政监察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此案的快速查办是对河长+警长工作体系的有效检验,实现了河长与警长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了公安职能优势,对河道环境的改善和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