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安康市水利局> 水利新闻> 县区水事>正文详情

石泉:以严管重罚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大力开展渔政执法行动

作者:发布日期:2017-12-05 17:12
分享到: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石泉县充分发挥“河长+警长+四员”制度优越性和能动性,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以雷霆高压之势对乱捕乱捞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严管重罚的同时,注重警示教育工作,以达到“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震慑宣传效果。

1128下午,池河镇派出所接到举报,有人在池河河道内利用自制电鱼设备进行电鱼违法活动,该镇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并当场控制违法嫌疑人。随后赶到的县水利局渔政执法人员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取证。经查,当事人胡某系池河镇双营村人,平常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当日下午携带自制电鱼器具在池河河道内进行电鱼活动,当事人胡某对电鱼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鉴于违法当事人独自抚养其两岁幼儿,家庭条件困难,且态度较好,经县执法人员现场研究并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对其作出当场没收电鱼设备及渔获物的决定。为达到处罚一人、警示一片的目的,该县渔政执法人员于次日会同派出所民警再次来到违法当事人胡某家中,对其进行耐心的批评教育,后又将其带至双营村委会,会同村级河长及巡河员对其强调电鱼违法活动对河道生态环境破坏的严重性。胡某再次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反省和悔过,当场表示今后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绝不再犯。村级河长及巡河员表示将从加强宣传力度和日常巡查工作入手,杜绝域内非法捕捞活动,共同为保护一方水土,维护一方生态多做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