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汉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石泉县水利局、公安局、海事局日前发布联合通告:从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石泉境内天然水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并利用“河长+河警+四员”机制将禁渔期联合巡查执法工作纳入常态化。
连日来,石泉县水利局联合海事、公安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所有的天然水域,水产品销售市场,涉渔餐馆、渔船码头、车站等进行常规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和非法收购、销售、经营、运输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截止3月15日,已联合出动巡查(车)船16次,收缴非法捕捞渔具3起,发放禁渔期宣传手册300余本,现场警示教育6次,检查餐饮行业10余家,查处非法渔获物20余公斤,并对现场收缴的非法渔获物进行放生。
渔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介绍,在禁渔期内,渔政执法部门将对汉江石泉段及主要各支流开展不定期不定点24小时巡查,同时加强对各农贸市场水产品销售点巡查监管力度,重点打击非法捕捞和非法销售野生鱼类,确保县域内渔业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