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洋河流域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河道有少量垃圾,河面有漂浮物,二是河流沿线少数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河边,三是个别乡村公路建设弃渣倾倒在河道内及河岸坡面...对存在的问题,由黄洋河沿线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进行整改,彻底清理河道垃圾、漂浮物,达到河道干净整洁目标。县河长办进行跟踪督查和通报,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这是平利县近期河库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中的部分内容,不仅是黄洋河,日前,平利县全面建立河库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辖区内的黄洋河、吉河、坝河、岚河等4条县级主要河流明确了病因,开出了药方。
为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全面加强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改善水环境,近期,平利县启动了河库环境问题巡查和整改工作。该县由分管副县长牵头,组织县河长办、水利局、环保局等单位领导和干部,深入开展河库巡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对现场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县河长办统一进行梳理汇总,建立河库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夯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限时进行整改。
连日来,该县重点对辖区内4条县级主要河流进行了巡查,共巡查主要河道长约180公里,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86个,现场解决23个,对现场未能解决的53个问题建立了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办给了相关镇和责任部门。
目前,各镇和各相关责任部门正按照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要求,集中开展清理河道垃圾、加强护河宣传、签订护河协议书等工作。
该县河长办表示,通过开展河库巡查,建立河库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时发现了存在问题,明确了工作责任,推动了问题解决,有效改善了河库水环境。下一步,平利县将坚持和深化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工作机制,加强河库环境问题整改,全力打造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