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安康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防汛抗旱和河道、水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旱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审查全市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应急预案和大中型水库汛期运用调度计划,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三)承办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汛期和紧急抗旱期间值班工作,承担汛情、旱情和相关灾情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与管理工作;承担水库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行监测工作。
(四)参与编制、审查堤防建设、病险水库、水毁修复、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抗旱应急项目的规划、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参与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五)参与全市涉水跨河建筑物建设方案的防洪影响评价、河道采砂规划审查工作。
(六)承担市级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演练、风险评估工作。
(七)承担防洪抗旱技术支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工作。
(八)承担水旱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和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防汛值班电话:0915-3117773(电话)
0915-3114555(电话、传真)
安康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综合科,信息科,河道监测科,水库监测科。
(一)综合科(0915-3116319)
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承办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承办综合性文稿起草及文档管理工作;承办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草拟全市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治检查、法律法规宣传和综合业务培训;收集整理上报全市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动态和有关灾情信息;承办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审查工作,承办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和抗旱服务工作;承办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协调工作;承办水旱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管理、稽核及专项检查工作,管理储备市级防汛抗旱物资。
(二)信息科(0915-3119200)
承办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整合、预警发布,提供各类雨情、水情、汛情、旱情信息;草拟全市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规划,承办有关防汛抗旱和河湖信息化建设计划编制、实施与管理;承办全市防汛抗旱电子政务和信息化推广工作;承办全市防汛专网、防汛异地视频会商系统、江河水库视频监控系统等跨区县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承办市级水旱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和山洪灾害防治工程与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承办水旱灾害防治科普宣传、风险评估工作;承办市水利网的日常维护工作。
(三)河道监测科(0915-3115208)
承办全市主要河道、堤防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河道清障工作;承办全市涉水跨河建筑物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参与县区、重要集镇、堤防建设方案的审查;参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参与河道采砂规划审查;参与编制审查堤防工程、水毁工程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
(四)水库监测科(0915-3210689)
参与编制审查全市城镇防洪预案和大中型水库水电站汛期运用调度计划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办汛期大中型水库错峰调度;承办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和日常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编制、审查病险水库治理规划、初步设计报告、除险加固实施方案;承办水旱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专家库建设及日常管理;承办江河库渠水系联控联调及库(湖)划界确权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城镇内涝防范;承办全市河湖库渠基础信息采集处理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