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人精神,通过树典型、立榜样、学先进,充分调动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与水相伴、以水为业、为水奉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谱写新时代安康水利新篇章,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安康最美水利人”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全委会和市政府全体会议部署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首届“安康最美水利人”评选活动,充分展示我市水利工作者“爱岗敬业、务实担当、奋力作为、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引导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责任、落实、奉献”的标准要求,用“五个一流”发展成效,为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基础支撑保障。
二、评选范围
长期以来在全市各级水利部门默默无闻奉献、坚守基层岗位、事迹生动感人的一线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三、奖项设置
1、首届“安康最美水利人”:名额10名;
2、首届“安康最美水利人”提名奖:名额10名。
四、评选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并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深得群众和服务对象尊敬和信任的,均可参加评选。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道德行为高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3、工作作风优良。热爱水利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工作,勤勤恳恳服务,得到职工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具有感人的先进事迹。
4、工作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水利业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精益求精,积极开拓创新,在水利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5、廉洁自律过硬。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条规,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6、在水利职业道德建设或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事迹感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
凡有违法违纪、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或其他不良行为的,均不得评选。
五、实施步骤
首届“安康最美水利人”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推荐申报、审查初评、网络投票、组织考察、审核确认、结果公示和表彰奖励等八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3月1日-3月10日)。印发评选活动通知,在市水利局网站开设评选专栏,并在有关媒体发布消息。各县区水利部门和局属各科室各单位结合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关注度和参与面。
(二)推荐申报(3月11日-3月16日)。采取群众推荐、集体评审的方式,确定推荐对象,并填写推荐表,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对全县(区)水利系统推荐活动实行归口上报,每县区推荐3-4名候选人,市水利局各科室各单位可视情推荐1名候选对象。各单位对确定的拟推荐候选人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廉政鉴定、获奖证书等,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纸质材料邮寄信息科。
(三)审查初评(3月17日-3月25日)。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将符合要求的候选对象提交组委会讨论,确定20名首届“安康最美水利人”候选人。
(四)网络投票(3月26日-4月13日)。在市水利局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发布20名“安康最美水利人”候选人信息及相关事迹,组织开展网络投票。
(五)组织考察(4月7日-4月13日)。组成考察组深入各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单位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
(六)审核确认(4月14日-4月17日)。邀请相关单位领导或专家与组委会成员组成评审组,根据网络投票、组织考察及评审组意见,综合确定10名“安康最美水利人”人选,其中网络投票占40%,考察占20%,评审组意见占40%。
(七)结果公示(4月18日-4月24日)。将评选结果在市水利局网站及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八)表彰奖励(4月25日-4月30日)。发文对“安康最美水利人”进行表彰,授予10名同志为首届“安康最美水利人”荣誉称号,其余10名同志授予首届“安康最美水利人”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奖杯。5月1日前,举办首届“安康最美水利人”颁奖仪式暨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主流媒体对“安康最美水利人”进行集中宣传推介,扩大示范效应。对“安康最美水利人”荣誉获得者,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