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发布日期:2017-09-0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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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涉水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市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省水利年度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市供水管理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规划、计划,编制、审查全市防汛抗旱和抢险应急预案及大中型水库汛期运用调度计划;指导全市河道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承担全市防汛抗旱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组织协调抗旱服务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计划,负责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区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有关政策,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贯彻和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按规定负责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跨部门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负责全市渔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渔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主管全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渔政执法和队伍建设。

12、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组织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水利投资稳步增长。以加快项目建设为抓手,全年狠抓汉江整治、防洪保安、重点水源、防汛减灾、城乡供水、农田水利、生态渔业、水保治理、水电开发、水资源管理等工作。紧盯国家水利投资方向,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全年完成水利投资15.92亿元,其中争取中省投资8.61亿元。

2、各类规划编制出炉。为理清水利“十三五”发展总体思路,统筹谋划好今后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工程布局,我局集中各方面智慧,集中完成了《“十三五”全市水利规划》、《全市江河水系规划》、《丹江口库区上游水土保持治理工程规划》、《全市十三五水利扶贫规划》以及水保、供水、水电、渔业等专项规划,为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确定了行动路线图。

3、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加快汉江整治防洪工程建设进度,完成投资3.496亿元,新修堤防护岸25公里,有效提升了重点县城和集镇的防洪能力,增添了县城和集镇生态景观。安康城区东坝防洪工程已全面完工,争取西坝二期防洪工程建设资2000万元、争取南山排洪工程建设资金165万元。加快月河补水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完成恒河水库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通过不懈努力争取,水利部已将恒河水库和双营水库两座水库列入了全国“十三五”大中型水库建设规划。

4、民生水利扎实开展。坚持“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思路,强化行政推动,争取中省投资6000万元,采取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相结合,共安排了248个贫困村451处饮水工程,解决了25万人的饮水问题,积大地改善了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加强县城自备水源建设,全市9县城第二水源(水厂)全部通水并发挥效益。广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为粮食增产奠定了基础。围绕美丽乡村建设,采取山、水、田、林、路、堤、渠、村综合治理,加快实施“丹治”水保工程,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50平方公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全年新增小水电装机1.6万千瓦,新增12个市级水利产业园区,完成水产品产量4.5万吨产值20亿元,全市渔业增加值增长6.5%,水产品产量和产值位居全省前列。狠抓水资源管理和水质保护工作,对全市145个排污口开展集中整治,石泉、紫阳、岚皋、平利、旬阳5个县的污水处理率已达到85%以上,汉江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45亿立方米以内。

5、防汛抗旱成效明显。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深入开展“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的防汛包抓“三到户”活动,突出山洪灾害抓提前转移、汉江洪水抓科学调度、病险库塘抓空库度汛、城镇内涝抓应急处置,全市平安度汛。特别是7月下旬以来,我市出现自1961年来持续时间最长、范围最广、强度最高的高温晴热天气,全市连续14天出现≥35℃高温天气,达到安康日最高气温历史极值,全市干旱为46年一遇。全市受旱面积达77.14万亩,绝收11.44万亩,汉江等主要江河偏枯,106条河流沟溪断流,全市投入抗旱资金4110万元,动用抗旱设备350台(套),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损失。

6、水政执法力度加大。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安康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河流按流经区域确定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建立一级河长一季度一督查、二级河长一月一督查、三级河长一周一检查、四级河长一天一巡查的四个一机制,确保河流水清、河畅、岸净、景美。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亲自挂帅,成立了汉江流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别开展了排污口管理、河道采砂、渔政管理、水保监督等多个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批捕判刑6人,依法行政拘留9人、网上通缉3人,肢解吸砂船只28条,拆除砂石分筛台21座,取缔无证采砂船27户,收缴渔网具900余件。特别是对个别河霸、砂霸进行了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全市河道管理秩序良好,涉水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7个。具体包括:行政单位1个(市水利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市渔业局);事业单位3个(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利管理工作站、市中心城区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企业单位1个(市鱼种场),以上7个单位中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为财政决算全额拨款单位,市鱼种场由财政拨款专项部分。部门共计114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78人;实有在职人数91人,其中行政人员37人,事业人员54人,离人员1人。

二、部门2016年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总计1491.09万元,较上年减少259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减少。

22016年度本年支出2510.17万元,比上年减少1235.13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046.27万元,本年收入1425.62万元,本年支出1823.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8.81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5、“三公”经费等决算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23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27.89万元,购买抗旱送水车一辆,市水利工作管理站购买公务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7万元,包括的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比上年减少15.35万元,降低75.19%,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2)公务接待费2.27万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级及相关部门的检查、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比上年减少5.69万元,降低71.48%,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共计公务接待25批次、260人。(3)会议费和培训费共计22.1万元,比去年增加15万元,主要是全市水利工作会及防汛、业务培训支出,虽然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压缩了会议规模和次数,但确因工作需要主要是召开水利、防汛、业务等会议次数增多。

6、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23.5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85.04万元,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38.55万元。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20.6万元。

8、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度项目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1584.41万元,本年收入53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1万元,其他资金49.78万元,本年支出1443.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71.76万元。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12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专业必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