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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陕西渔业船舶检验局安康瀛湖检验站通过国家机构认可和业务授权

作者:发布日期:2014-12-05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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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康市渔业局(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水产渔政站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机构认可和业务授权,获准使用“陕西渔业船舶检验局安康检验处”“陕西渔业船舶检验局安康瀛湖检验站”对外名称,行使辖区内渔业船舶监督检验职能,标志着我省基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建设取得新突破,为陕西依法治渔、以法兴渔开启了新篇章。

    据了解,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组织实施对渔业船舶的检验是各级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与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对所有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检验机构实行认可管理。经主管机关审查合格的检验机构,由主管机关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按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未取得《认可证书》的检验机构不得从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